四部门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
2024-11-06 16:22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亚茹 | 作者:蔺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99

记者了解到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,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。通知明确,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、高职学生、预科生)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;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通知称,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。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减60个基点,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。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,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,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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